一、标的简况(指标类)
指标类型(*) | ☑煤炭产能 □焦化产能 □其他 |
数量(*) | 【4.9437】万吨 |
其他介绍(*) | 如:指标性质为:□原始产能/☑折算认定产能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标的所在地(*) | 山东枣庄滕州市级索镇 |
资产描述(*) | 煤炭产能指标 |
转让标的是否包含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内容(*) | □是(具体为: )☑否 |
标的转让是否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 | □是(□根据相关规定,相应审批需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相应审批需在挂牌前完成 □其他相关说明)
☑否 |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滕州市级翔(集团)级索煤矿 |
经济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转让方联系人 | 徐化伟 |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3869496036 | |
联系邮箱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财政部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市级(区县)财政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决议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滕州市级翔(集团)级索煤矿《关于充填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请示》的批复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 444.933 | 计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是 □否 | 是否设置保留 价(*) | □是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交易中心出具划款通知书将全部交易价款的50%从交易中心账户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确认文件并开具全部交易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划款证明将全部交易价款的50%从交易中心账户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 |||
勘察时间 | ||||
勘察地点 | ||||
勘察联系人姓名 |
勘察联系人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转让的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在指标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 6、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3)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7、意向受让方需登录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8、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9、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资格条件其他说明 | (如: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
□是 ☑否 | |
标的估值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亿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2日 | |
评估值(万元)(*) | 385.6086 | |
账面价值(万元) (*) | 385.6086 | |
备案机构(*) | 山东省财政厅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
核准(备案)说明 | ||
交易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适用于网络报价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绿色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 | □是 ☑否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 | 被确定为最终成交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最终承租方按照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相关要求履约完成后退还,未按要求完成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3个自然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披露终结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动态报价不可选择此项)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个周期(动态报价不可选择此项) |
五、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以下竞价方式(*) |
A.☑网络竞价(集中报价):☑多次报价-加价 □一次报价-高价成交 B.□动态报价(仅适用于未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项目) |
竞价活动安排(*) |
1.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适用于网络竞价 自由报价期为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上午/□下午) 时止。--适用于动态报价
2.限时报价周期为2分钟(即120秒) 3.加价幅度为:1万元 注:限时报价周期应不少于2分钟(即120秒) 转让底价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转让底价的2%,转让底价为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转让底价1%,转让底价为100万元以上的,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转让底价的0.5%。 4.优先权人行权方式:过程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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